關于組織參加2016年德國
慕尼黑國際電子元器件博覽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繼續開拓我國電子產品的國際市場,促進我國電子外貿的發展,我公司將再次組團參加2016年11月8日—11日在德國慕尼黑新慕尼黑展覽貿易中心舉辦的2016年國際電子元器件展覽會(electronica 2016)。
一、展會介紹
【展會名稱】 2016年德國慕尼黑國際電子元器件展覽會
【展會時間】 2016年11月8日—11日
【展會地點】 新慕尼黑展覽貿易中心
【展會周期】 兩年一屆
該博覽會始于1964年,每兩年一屆,是歐洲及世界上規模最大和影響最廣的電子元器件專業博覽會之一,至今已經成功舉辦了26屆,世界上電子及檢測系統的元件和組件行業主要供貨商均參加該展。2014年該展展出面積142,000平方米(12個專業展館),共有來自全球45個國家和地區的2,737家公司參展,其中有59%的參展商來自德國本土外的其他國家。展覽會接待了來自115個國家和地區的專業貿易觀眾73,000人,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我司二十多年來連續組織國內電子生產、研發和外貿企業參加該展,均取得很好的展貿效果。2014年展商根據各自的產品類別分布于8個專業展館內,貿易成交400萬美元,意向成交1,200萬美元,接待了來自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500余名貿易客戶。
二、展出內容
電子元器件及組件,高、低壓電源及開關設備,控制元件,電路保護器件,電源,電池,低壓線纜,連接線,線束,機電元件及連接技術,天線技術,無源元件,硅晶體器件,電子原材料,焊接技術,半導體器件,絕緣材料,磁性材料及產品,接插器件,電聲配件,喇叭,蜂鳴器,光電子,光纖組件及連接器技術,顯示器件,TFT-LCD,液晶器件,LCD/LED器件及技術,LED照明,電子測試儀器及儀表,PCB設計與制版,電子生產工藝,封裝,電子生產設備等。
三、參展費用:
目前德國組展方具體攤位價格尚未公布,現在報名的企業僅需支付展位預訂金10,000元人民幣,20平方米以上的特裝攤位支付預訂金20,000元人民幣,其他費用待德方公布價格后再行收取。
注:凡在2014年參加我司該團組的企業每單位優惠2,000元人民幣。
四、報名參展手續:
請您仔細閱讀!
在充分了解展會有關情況的基礎上,申請參展的單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續:
1、申請參展的單位請認真逐項填寫附件1《出國參展申請表》和附件2《參展產品分類表》,經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郵寄或傳真至我司。我司將根據展商參展的產品分別向展覽當局申請相應的專業館攤位。(相關信息見“七、聯系方式”)。
2、在報名的同時,將10,000元展位預訂金(20平米以上攤位的預訂金為20,000元)匯至我司賬戶(相關信息見“六、銀行賬戶信息”),報名方有效。匯款務請注明“2016年慕尼黑元器件展”字樣。參照國際展會的參展規范,本著參展自愿、風險共擔的原則,報名后退展的單位,報名費將不予退回。報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單位,報名費、展位預訂金均不予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兩份表格和費用后,將統一向各參展單位確認展位,安排相關事宜。展位分配將考慮報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權力。
4、參展單位須配合我司的組團工作,在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如:支付參展費用、辦理護照及簽證申請、安排展品運輸、確認行程安排等)。因參展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而導致參展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的,參展單位承擔全部責任,與我司無關。
5、參展單位在我司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而因所有參展人員的簽證申請被拒導致無法參展的,我司將從降低參展單位損失的考慮出發,妥善處理,但已發生且不能取消的費用將由參展單位承擔。
6、參展單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參展的,除按上述2辦理外,參展單位還須承擔已發生的其他費用。我司保留對其展位進行處理的權力。
7、參展單位自覺遵守展會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保證不在展會上展出侵權或可能侵權的產品和技術,同時,加強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參展單位因在國外違法行為(包括涉嫌侵權)引起的法律糾紛,需自行解決,與我司無關。
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責任導致出展計劃無法履行的,我司應及時通知各參展單位,并退回參展單位已交付的除已發生費用外的其余款項。
五、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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