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需要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磨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需要使用穩定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要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