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直通車綜合報道:昨天上午,被稱為“打假斗士”的方舟子狀告法制日報社名譽侵權一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去年3月30日,《法治周末》用四個整版刊發了《方舟子涉嫌抄襲總調查》一組文章。方舟子表示,起訴《法治周末》的主辦單位法制日報社,要求對方刪除文章、刊登道歉信,并賠償其精神撫慰金10萬元。
報道在刊出的前幾天,方舟子已獲悉這一選題,并特意發出律師警告函。方舟子在警告函中稱,“《法治周末》是法制日報社主辦的,他若敢登誹謗文章,我方應起訴”,“倘若你報社媒體報道以‘辟謠’之名傳播造謠、不實信息,則實為傳謠,我方也會追究你方責任”。
報道刊發后,方舟子遂提起名譽權訴訟,他向法院遞交了一份長達7頁、近5000字的起訴書。方舟子稱,《法治周末》采編人員蓄意炮制誹謗貶損他的文章,文中專門收羅曾被他批評、與他有矛盾的人的言論,拋出有人揭發“方舟子抄襲”的陳年舊聞,傳播誹謗、進行炒作,這是“赤裸裸的造謠誹謗”。
方舟子稱,沒有任何司法判例或著作權法權威專家的論說支持方舟子系抄襲的說法,且他認為他發表的是科普文章,并未復制或直譯他人的觀點,而是以自己的語言做的復述和闡述,且科普文章沒有必要嚴格注明學術成果的出處。方舟子認為,報道明顯偏袒被他批評的多個人的觀點,刊載并傳播了虛假失實信息,使他的名譽受到損害。方舟子因此起訴《法治周末》的主辦單位法制日報社,要求對方刪除文章、刊登道歉信,并賠償其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昨天上午,法院開審此案。法制日報社稱,《法治周末》是獨立的法人事業單位,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制日報社不是適合的被告。但方舟子的代理人堅持認為,法制日報社是《法治周末》的主辦單位,應和《法治周末》共同擔責,并向法庭提出追加《法治周末》為被告。雙方圍繞被告主體資格的問題,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爭論,隨后法院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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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方舟子應容忍批評報道
《法治周末》的執行總編輯郭國松昨天到庭旁聽了審理。郭國松稱,關于方舟子本人學術不端的指責一直爭論不休,作為媒體進一步調查,可以讓大家看清更多的事實。如果對方舟子的指責存在,方舟子應該向公眾解釋;如果對他的指責不存在,也還了方舟子一個清白。
郭國松說,報道是客觀公正的,并未對方舟子下結論,總標題是“涉嫌抄襲”,“我認為那是抄襲”的標題是引述別人的評價且加了引號。郭國松稱,以打假著稱的方舟子,應該容忍媒體和公眾對他的報道,包括一定程度的批評,“只能他去打假,不能容忍別人對他的指責,他就陷入了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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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三篇文章被指涉嫌抄襲
《法治周末》在編者按中稱,“方舟子被冠以‘打假英雄’,任何一個不帶偏見的人都承認,他對學術打假作出過貢獻。與此同時,對方舟子本人涉嫌抄襲的指責一天也沒有停止,但他始終不承認自己存在任何形式的學術不端行為,并時常為此與學術界人士爆發激烈論戰,這使得他的形象頗受爭議。本著公正客觀的立場,本報將陸續披露對方舟子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
這組報道分四篇文章:在《“打假斗士”的另類記錄》中,記者采訪了方舟子曾交往過的朋友、打假的對象、采訪過方舟子的記者等,講述他們與方舟子的交往、爭執過程等,其中包括他們對方舟子的評價。另外3篇文章分別涉及方舟子發表的3篇文章,即《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科學是什么》、《科學地解決道德難題》。《法治周末》稱方舟子的文章未注明出處引述他人的觀點,有的長達約900字。